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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

作者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科 点击咨询健康顾问

  药物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?肝脏是人体大的 化工厂 ,不但是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,同时还是大多物代谢和转化(即解毒)的器官。临床所用的绝大多数物,尤其是口服的非极性物,经消化道吸收进入肝脏后,在某些酶类如单氢氧化酶、水解酶、乙酰转移酶等的作用下,由脂溶性物转变为极性强的水溶性化合物,然后随胆外或尿液排出体外。而有些物则不被转变为极性化合物,在肝脏中直接降解或灭活。那么,药物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?郑州肝病医院教您认识药物性肝炎的诊断标准:


  1、偶然再次给又发生肝损害。


  2、巨噬或淋巴母转化试验阳性。


  3、各种病毒性肝炎血清标志阳性。


  4、初发症状可能有发热、皮疹、瘙痒等过敏表现。


  5、周围血液内嗜酸粒大于6%。


  6、有肝内胆汁淤积或肝实质损害的病理和临床征象。


  7、给予剂后,大多于1~4周内出现肝损害的表现(睾丸酮类激素例外)。推荐阅读得了药物性肝炎怎么治


  药物性肝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?提醒,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。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有严重疾病的病人,其病发症很严重,因此在治疗上应该到的肝病医院。